【廣州到伊拉克海運】海運提單的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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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貨物收據。
提(ti)單是承(cheng)運(yun)(yun)人簽發給(gei)托運(yun)(yun)人的收據,確認(ren)承(cheng)運(yun)(yun)人已(yi)收到提(ti)單所列(lie)貨物(wu)并已(yi)裝船,或(huo)者承(cheng)運(yun)(yun)人已(yi)接管(guan)了貨物(wu),已(yi)代裝船。
2.運(yun)輸契約證明(ming)。
是托(tuo)運人與(yu)承運人的(de)運輸契(qi)約證明。
承(cheng)運人(ren)之所以為托(tuo)運人(ren)承(cheng)運有關貨物,是因為承(cheng)運人和托運人之間(jian)存在一定(ding)的權利(li)義務關系,雙方權利(li)義務關系以提單作(zuo)為運輸契約的憑證。
3.貨(huo)權憑證。
提(ti)單是貨物所有權的(de)憑證。誰持有提(ti)單,誰就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,并(bing)且享有占(zhan)有和處理貨物的權利,提單代表了其(qi)所載明(ming)的貨物。